(原标题:起诉中信证券理财产品违规!获赔近3000万,富安娜:不排除继续上诉)
认购中信证券理财产品逾期超三年,富安娜(002327)追回款项的工作取得进展。
12月25日,富安娜公告,公司诉中信证券、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的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收到了来自福田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判决认定,中信证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富安娜赔偿本金损失2928.63万元。判决生效后,对于涉案资管计划后续清算收回的款项,由富安娜和中信证券按50%:50%的比例平分,并且支付被告中信证券的款项以被告中信证券赔偿款项2928.63万元为上限。
判决认定,鉴于富安娜已从资产专用账户中提取559.02万元,且资产专用账户还收到西部信托有限公司投资回款合计3583.71万元(这一回款公司尚未提取),中信证券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应配合富安娜公司足额提取前述款项及利息。
回溯案情,富安娜于2021年购买了中信证券担任产品管理人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富安1号”,2022年3月19日“富安1号”发生逾期兑付。富安娜在2023年8月向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4年,深圳福田法院三次组织开庭对该案件进行审理。
根据中信证券提供的“富安1号”管理报告,截至2025年9月30日,“富安1号”期末资产净值为7782.05万元。对于富安娜而言,目前“富安1号”产品剩余本金1.06亿元及相关预期固定收益未到期收回,其中包含资产专用账户中尚未提取的投资回款合计3583.71万元。
富安娜踩雷中信证券理财产品事件曾经引起市场高度关注,一度被认为是“资管产品嵌套纠纷”中的代表性案例。
经过多年的追讨,一审判决支持中信证券向富安娜支付2928.63万元,加上专户中已提取和未提取的款项,意味着“富安1号”产品可收回将近7成的本金。此前,富安娜已就富安1号逾期未收回事项共计提减值2787.72万元。
对于本次判决的影响,富安娜方面表示,本判决为一审判决,上诉期尚未届满,并非终审判决,公司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并聘请了专业法律团队积极处理,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证券时报记者联系富安娜,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对这一判决结果并未完全满意,不排除继续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