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海森药业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强化决策规范与独立性)
中访网数据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森药业”)近日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董事会运作流程,明确决策权限及独立董事履职要求。新规则重点包括:
1. 会议召集与提案:明确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需在董事长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提案需提前提交完整材料,独立董事可对材料不充分事项提出延期审议请求。
2. 表决与回避机制:严格限制关联交易、财务资助等事项的表决程序,关联董事需回避,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别规定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 独立董事权责: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表决,且对会议材料有异议时可要求补充或延期,强化其监督职能。
4. 会议记录与档案:要求保存会议全程记录及表决票等资料至少10年,决议需董事签字确认,异议需书面说明。
5. 违规追责:明确董事对违规决议承担赔偿责任,但表决时明确异议并记录者可免责。
此次修订旨在响应监管要求,提升公司治理透明度,防范决策风险,可能对投资者信心及ESG评级产生积极影响。规则自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具体实施情况将受后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