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尖峰集团:出售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已反映在财报中)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06月04日讯,有投资者向尖峰集团(600668)提问, 为什么我们普通投资者对企业财报中的一些疑惑提出问题时,总是以一种外交文辞来回答。很简单直接的再问一次,关于天士力(600535)股权转让,尖峰集团作为持股20.76%的联营公司,按权益法核算,权益还会增加吗?如不增加了,那还是请贵公司解惑,天士力转让部分股权给三九医药、国新投资,共获转让款63亿多,按尖峰持有天士力集团的权益应在12亿以上,为什么最后按权益入账只有6.6亿,这是怎么计算的?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天士力集团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根据其财务报表进行权益法核算。天士力集团本次出售其子公司天士力股份(600535)的33%股权已经在一季度完成过户,出售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已经全部反映在其一季度财务报表中,本公司已经按权益法核算计入。天士力集团在核算其本次股权转让的投资收益时,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合并财务报表”等准则的相关规定,必须扣除相应成本和税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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