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股市直击 - 正文

萃华珠宝:股东持股比例已达5%

来源:同花顺iNews 2025-05-07 11:51:0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萃华珠宝:股东持股比例已达5%)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05月07日讯,有投资者向萃华珠宝(002731)提问, 董秘好、公司股东邵增明先生、邵慧丽女士4月9日承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请问其每增持公司多少股份、公司需要发公告?谢谢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股东邵增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二级市场实施股份增持,截至2025 年 4 月 9 日,其合计持股比例已达 5%。根据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1%的,投资者应当通知上市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发布提示性公告。后续,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持股 5% 以上股东的股份变动情况,同时公司也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前十大股东的持股信息,感谢您关注与支持!

点击进入交易所官方互动平台查看更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萃华珠宝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