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刘涛、范时杰、张健伟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刘涛、范 时杰、张健伟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5〕第 65 号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刘涛、范时杰、张健伟: 2025 年 2 月 6 日,你公司对外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奥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欠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 8130 万元债务于2025 年 1 月 9 日逾期,但公司未就前述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 2025 年 2 月 6 日才对外披露。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和第 7.7.7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你公司董事长刘涛、总裁范时杰、董事会秘书张健伟,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2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1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5 年 4 月 28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