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马钢股份:本公司将根据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及相关监管要求,及时组织修改《公司章程》,为落实新《公司法》及证监会关于监事会、监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创造条件)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03月31日讯,有投资者向马钢股份(600808)提问, 一些上市公司披露了取消监事会的消息,联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在 2026 年 1 月 1 日前取消监事会,并在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以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所以想了解下公司目前是否已依照相关要求推进调整工作?未来有无明确计划取消监事会?此外,在完善审计委员会职责与工作流程方面,公司有哪些具体举措,来保障内部监督机制平稳过渡与高效运行?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4年7月1日,新《公司法》及《国务院关于实施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实施规定》”)正式施行。2024年12月27日,证监会就《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等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并明确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1月1日前,按照《公司法》《实施规定》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待证监会正式颁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后,本公司将根据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及相关监管要求,及时组织修改《公司章程》,为落实新《公司法》及证监会关于监事会、监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创造条件。谢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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