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证券要闻 - 正文

鹏鹞环保: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来源:证券时报网 2024-09-24 15:52:5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鹏鹞环保: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证券时报e公司讯,鹏鹞环保(300664)9月24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经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在激励对象为他人代持的情况,且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对股票激励授予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符;公司2020—2022年年报披露的关联担保存在金额不准确等问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鹏鹞、董事会秘书夏淑芬未能勤勉尽责,在实行股权激励中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鹏鹞环保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