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高鸿及相关当事人遭公开谴责 此前被立案正面临投资者索赔)
因2023年业绩预告与经审计的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ST高鸿(000851)及相关当事人受到深交所公开谴责。
9月3日,ST高鸿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深交所送达的《关于对ST高鸿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公告显示,2024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的公告》,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3亿元至-4亿元。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报显示,2023年净利润为-15.56亿元。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与经审计的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
对此,深交所决定对ST高鸿、公司董事长付景林、总经理张新中、时任财务总监丁明锋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ST高鸿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今年7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ST高鸿在立案公告中提到,今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与常州实道公司存在21起诉讼,截至报告日涉案金额为8.92亿元,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胜诉,可能存在以前年度财务报告错报的风险;若公司败诉,可能涉及偿还债务的风险。
鉴于ST高鸿已被立案调查,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持有ST高鸿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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