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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民革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全国政协委员何杰:大力发展绿色金融,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9-05 10: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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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专访民革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全国政协委员何杰:大力发展绿色金融,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期发布了《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行系统部署。


如何推动绿色转型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为五篇大文章之一的绿色金融又能如何助力?民革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全国政协委员何杰长期从事金融证券问题的研究,在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可持续金融、碳交易所设立等领域做了大量开创性工作。近期他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专访时指出,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深度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绿色金融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证券时报记者: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期发布了《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据您了解,《意见》的发布是基于怎样的大背景?

何杰:国内外实践表明,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绿色低碳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顶层设计方面,双碳成为国策,全面引领绿色转型发展,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已初步建成;能源结构优化方面,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全球最大、发展速度全球最快,是全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最强力量;产业结构升级方面,我国已建成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2023年,我国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较2012年分别下降超过26%、35%,成为能耗强度降低最快的国家之一。

同时需要看到,我国绿色转型进程仍然面临巨大挑战,包括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等方面。其中最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引导全社会经济体自主开展绿色低碳转型。只有真正建立企业的内生绿色转型驱动力,特别是双碳目标下温室气体减排的内生动力,才能真正走在长期的、可持续的绿色转型进程中。

在此背景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就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作出部署。《意见》的发布是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有关精神,是首次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作出系统谋划和总体部署的顶层设计文件,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实施路径,提出全方位、全领域、全地域推进绿色转型,对于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证券时报记者:为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绿色金融在其中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何杰:推动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涉及的行业多、投资周期长、资金需求大,绿色金融的核心功能在于引导和优化金融资源配置,解决环境外部性内生化的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筹集资金。

从政策端看,我国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当务之急是落实双碳目标。自去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绿色金融等“五篇大文章”之后,今年4月,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自2016年后第二次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将高污染和高排放行业企业的低碳转型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畴,提出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激励机制,这体现了我国绿色资金的投入重心从过往的环境污染治理转向了气候治理和碳减排领域。

从市场端看,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推动“低碳转型”的成效也逐步凸显。绿色信贷方面,截至2023年末,我国绿色贷款余额达30.08万亿元,同比增长36.5%,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6.4个百分点。其中,自2021年公布数据以来,投向具有直接和间接碳减排效益项目的绿色贷款占全部绿色贷款的比重始终在66%以上。碳减排支持工具方面,国家两次延长该阶段性支持工具的实施,目前已明确延长至2027年末。截至2023年12月底,碳减排支持工具余额为5410亿元,支持金融机构发放贷款超过1万亿元,带动碳减排量超过2亿吨。

证券时报记者:从《意见》本身来说,绿色金融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有哪些侧重点?

何杰:一是加快培育节能环保产业。《意见》提出,到2030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15万亿元左右,相较于2022年几乎要翻一倍。节能环保产业的六大细分领域都将迎来巨大增长空间,这也是当前绿色金融支持的重点领域。

二是加强金融赋能传统产业低碳转型。《意见》明确提出大力推动钢铁、有色等七大传统产业的绿色低碳转型;并提出支持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为传统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合理必要的金融支持。据测算,从经济活动规模来说,我国绿色经济活动仅占全部经济活动的10%左右,而转型经济活动的规模比绿色活动大得多,这些转型产业到2060年的转型资金需求量超过百万亿元。

三是支持中小微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意见》提出加快培育有竞争力的绿色低碳企业,打造一批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同时加大对中小企业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的资助力度,这将引导绿色金融纵深发展。当前我国中小微企业数量极其庞大,但绿色金融对于小微企业的支持严重不足。根据工商企业数据库,我国绿色小微企业的数量近850万家,约占全国绿色企业数量的85%,对比来看,超过全部银行机构总数99%以上的4000多家区域性中小银行,绿色信贷市场份额占比却不到9%。这也说明了,中小微企业已经成为绿色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锚点”之一。

加快创新绿色金融产品 加强科技识别绿色企业能力

证券时报记者:绿色信贷一直是我们绿色金融的主力军、顶梁柱,绿色信贷该如何进一步促进全面绿色转型?

何杰:一是加大绿色信贷资金供给,特别是对于非“纯绿”的、需要低碳转型的领域。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的《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明确拓宽了绿色产业覆盖范围,纳入低碳转型产业。绿色产业目录一直是我国绿色金融支持领域和绿色金融统计范围的重要依据,这也意味着绿色信贷资金流向将实质性拓宽,特别是流向碳减排相关领域。

二是加快创新碳绩效驱动的绿色金融产品,特别是转型金融、碳金融有关产品。在双碳目标下,绿色转型不再是部分产业、部分企业的事情,而是全产业、全领域的事情。我们国家企业融资80%来自银行,所以银行要承担这个责任。当我们将企业融资成本与碳减排绩效相挂钩,绿色信贷就可以快速、高效、全面地服务全经济体的绿色转型。

三是加强运用科技和数据的能力,特别是在绿色企业识别认定、企业碳表现评价、气候风险量化等方面。当前,我国已将金融科技与绿色金融深度融合上升到战略规划高度。近年来的实践表明,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数字技术在拓宽银行服务边界、提升服务效率方面已发挥重要作用,目前能在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智能识别、投融资环境效益碳核算和气候风险评估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未来也将成为服务数量庞大的中小微企业绿色转型的关键支撑工具。

四是持续关注混合融资、绿色贸易、绿色消费等新兴领域的绿色信贷支持。其中,混合融资已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得到应用和关注,特别是在新能源并网和能效提升等领域。发展绿色贸易是在国际碳关税和新型绿色贸易壁垒等新形势下的新趋势,将对绿色供应链发展和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产生深远影响。绿色消费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对于形成强大的国内市场具有重要支撑作用,也是打造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重要手段之一。

证券时报记者:转型金融是近两年蓬勃发展的可持续金融新领域,您认为它将在全面绿色转型中发挥怎样的作用,以及有怎样的发展趋势?

何杰:转型金融作为绿色金融的补充和延伸,主要为传统高碳行业的低碳转型提供资金支持,能够有效缓解当前绿色金融对于非“纯绿”产业低碳转型活动支撑不足的问题,近年来得到全球可持续金融市场的广泛关注。我本人也是高度重视转型金融的发展,今年我向全国政协提交的提案也提到,高碳行业企业的低碳转型是推动双碳目标实现的必要路径,但现有的绿色金融体系只能支持到“纯绿”或接近“纯绿”的经济活动,从我国经济体系来看,近九成的经济活动属于“非绿”,这些活动中,超过一半属于可以且有必要向低碳进行转型的经济活动。因此,如何在“非绿”的企业中,有效识别出具有意愿、技术和能力实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主体,是目前面临的一个难点问题。

国内外实践也证明,转型金融在支持高碳行业低碳转型方面具有优势。一方面拓宽了绿色资金的投向领域,从“纯绿”行业转向需要低碳转型的“棕色”行业;另一方面,有关转型金融的产品更具灵活性、更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低碳转型需求。比如可持续挂钩债券、转型贷款的市场规模都在迅速增长,也出现了不少创新案例。

值得注意的是,相较于绿色金融,转型金融在防止“假转型”方面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包括要求企业制定科学、量化、分阶段且覆盖中长期的转型目标和转型计划、强制实施信息披露、引入第三方独立评估认证等工作要求,这在全球已然形成基本共识。因此,转型金融发展初期的重点支持对象还是会聚焦在大型企业,因为只有大型企业有能力、有实力负担上述严格且复杂的工作。

证券时报记者:碳金融是您很早就开始关注并推动的新兴金融类型,对于碳金融促进绿色转型方面您有什么看法?

何杰:碳金融可以分为广义碳金融和狭义碳金融。以往我们讨论的碳金融产品,更多是“狭义”层面的碳金融,是建立在碳排放权交易的基础上,以碳配额和碳信用等碳排放权益为媒介或标的的投融资活动,例如碳配额抵质押贷款。“广义”的碳金融,可以视为服务整个双碳目标实现的投融资活动,例如各类与企业碳表现相挂钩的贷款,“广义”的碳金融对于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促进作用更加直接、服务群体更加广泛。

碳金融最重要的功能是解决环境负外部性问题、打造企业碳减排的长期内生动力。对于大型企业来说,国内外主要采用碳交易的方式来提供激励,通过盘活企业的碳资产、提供碳资产变现渠道,推动企业实施碳减排措施。然而,这种方式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说作用有限,原因在于中小微企业数量过于庞大,资源投入和操作成本很高,更合适的方式是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与其碳减排绩效挂钩,才能真正建立起激励中小微企业碳减排的长期内生动力。在这一方面,广义的“碳金融”创新是最好的抓手。

证券时报记者:资本市场是直接融资的主要渠道,从绿色投资的角度,资本市场需要发挥哪些作用?开展哪些工作?

何杰:一是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或再融资。要加大力度支持对于研发先进低碳零碳负碳等关键绿色技术(例如CCUS技术)、服务整个产业链低碳转型的行业企业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或再融资。尽快制定符合绿色标准的上市公司认定方法,统一相关业务规则。

二是大力支持绿色债券、转型债券的发展。我国已连续两年保持世界最大绿色债券发行市场的地位,转型债券也迎来巨大发展机遇。在这方面,转型金融有关标准的建立可能是最紧迫的工作,包括转型企业的认定、环境信息披露和第三方评估等有关标准。

三是以信息披露工作为抓手,激励上市公司更加重视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其将低碳转型纳入中长期战略和发展规划。近年来,国务院国资委、上交所、深交所及北交所均提出上市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要求,部分城市例如深圳已实施强制性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各项标准均要求披露企业短中长期低碳转型目标、转型目标设置依据或关键假设、具体的低碳转型行动计划及其配套的融资计划和治理计划等内容,可倒逼企业将绿色低碳发展战略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当中。

激励企业“碳表现” 三方面加强绿色转型国际合作

证券时报记者:短期来看,经济社会的全面绿色转型需要投入资金和成本;长期来看,这些投资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如何处理好短期成本增加和长期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

何杰:可持续发展目标和愿景是“星辰大海”,而短期的成本投入是“柴米油盐/筚路蓝缕”。解决短期成本增加和长期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还是要充分利用绿色金融体系来打造环境外部性问题内生化的机制,进一步加大绿色转型领域资金投入,推动形成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的长期驱动力。

具体包括三方面建议:一是建立与双碳目标相匹配的、长期稳定的政策体系,给予市场主体明确的、长期的政策信号,特别是对于碳减排目标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二是搭建“企业碳表现越好、收益越高”的激励机制,激励企业主动减排、持续减排。目前,浙江、广东等地均创新了基于地方企业碳账户的绿色金融信贷产品,包括深圳的“降碳贷”案例,真正将企业的“碳表现”和企业的经济利益长期、直接挂钩,助力企业开展低碳转型行动。

三是充分发挥数据科技的力量,进一步扩大绿色金融的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效率,要采用科技和数字化手段来服务5000多万的中小微企业。

证券时报记者: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是全球的共识,在我国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过程中,如何增强不同层面的国际交流,为我国绿色转型创造更好的国际环境?

何杰:为贯彻落实《意见》提出的将“加强绿色转型国际合作”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要求,一是积极参与国际可持续发展和可持续金融标准制定,这是推动我国绿色金融与国际可持续金融接轨的重要抓手;二是积极加入全球可持续发展有关国际合作机制,持续做好全球气候治理进程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三是强化绿色贸易融资,顺应市场规律和国际需求,支持我国供应链企业绿色转型发展。目前商务部正在研究出台绿色贸易发展专项政策,逐步建立健全绿色贸易支撑保障体系,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提升外贸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能力。

证券时报记者:您曾担任五年深圳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长,在这期间,您还兼任了“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2022年度轮值主席,请问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过程中,粤港澳大湾区以及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能做些什么?能发挥哪些作用?

何杰:2020年9月,粤港澳三地合力设立了全国首个区域性绿色金融联盟——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经过四年努力,在推动大湾区绿色及可持续金融的融合发展方面已取得亮眼成绩。

一是打造了区域性绿色转型金融生态圈。作为全国首个区域性绿色金融联盟,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可以促进大湾区内绿色金融的合作与交流,推动制度标准建设、能力建设及人才培养、跨境产品融通、科技与金融融合等,充分利用粤港澳三地不同的优势和资源,促进大湾区内各城市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协调发展。

二是推动产业协同转型,创新绿色转型金融产品。为推动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在粤港澳大湾区的落地应用,联盟设立了跨境绿金产品标准工作组,积极推进符合《目录》要求的广东绿色金融产品和项目在境外获得低成本融资。

三是大力推动绿色金融标准互认。目前,联盟已成立绿色金融标准互认工作组,在环境信息披露、转型金融、ESG等领域共研共建一批具有创新性、领先性的绿色及可持续金融标准。另外,2022年9月,联盟成立第三方服务机构专业委员会,共吸纳粤港澳三地成员单位17家,可为大湾区提供绿色金融评估认证、碳核查、碳认证、咨询、数字化系统等全方位、全链条的绿色转型金融解决方案。

四是助力大湾区市场融合与发展。目前,联盟已设立大湾区气候基金工作组,研究探讨以基金引入境外资金投资大湾区气候类项目的可行模式与路径;研究覆盖大湾区的统一碳市场和建立碳市场跨境交易机制,如探索建立类似于“碳市通(carbon connect)”的机制,打通碳市场境内外交易渠道,让全球的投资者可以便捷地进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碳市场。

总之,我们希望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推动绿色科技与绿色金融双轮驱动的高质量发展,在粤港澳大湾区打造世界级绿色低碳产业集群。


责编:万健祎

校对: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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