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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连科技冲刺上市:联合关联方骗取银行巨额贷款,田王星曾是股东

来源:贝多财经 2024-07-28 10: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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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壹连科技冲刺上市:联合关联方骗取银行巨额贷款,田王星曾是股东)

随着新能源行业的蓬勃发展,受益的企业不在少数,壹连科技就是典型的代表。

近日,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壹连科技”)递交招股书(注册稿),进入提交注册阶段。据贝多财经了解,壹连科技于2022年6月递交招股书,准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冲刺上市,壹连科技计划募资11.93亿元,将用于电连接组件系列产品生产溧阳建设项目、宁德电连接组件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新能源电连接组件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天眼查App信息显示,壹连科技成立于2011年12月,前称为深圳侨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4896.6129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田奔,股东包括深圳市王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田王星、晨道资本等。


据招股书介绍,壹连科技是一家集电连接组件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商。目前,壹连科技已在广东深圳、福建宁德、江苏溧阳、四川宜宾及浙江乐清等多地建有生产基地。

据介绍,壹连科技的主要产品涵盖电芯连接组件、动力传输组件以及低压信号传输组件等各类电连接组件。当前,该公司已形成以新能源汽车为发展主轴,储能系统、工业设备、医疗设备、消费电子等多个应用领域产业发展格局。

壹连科技在招股书中称,该公司的下游客户包括宁德时代、小鹏汽车、沃尔沃、大众、日产、吉利汽车、零跑汽车、长安汽车、威睿电动、欣旺达、海博思创、阿特斯、晶科能源、天合光能、尼得科、多美达、迈瑞医疗等企业。

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壹连科技的营收分别为14.34亿元、27.58亿元和30.7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39亿元、2.30亿元和2.55亿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1.39亿元、2.20亿元和2.50亿元。


按产品结构来看,壹连科技的收入主要由电芯连接组件贡献。报告期内,该公司的电芯连接组件收入分别约为6.45亿元。14.22亿元和18.10亿元,分别占其主营业务收入的45.66%、52.08%和59.50%。

据招股书介绍,壹连科技是行业内少数覆盖多个应用领域的电连接组件产品供应商。目前,该公司已形成以新能源车为发展主轴,储能系统、工业设备、医疗设备、消费电子等多个应用领域齐头并进的产业发展格局。

按应用领域来看,壹连科技的收入主要来自新能源行业。报告期各期,该公司的新能源产品销售收入分别约为11.48亿元、24.38亿元和28.33亿元,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0.06%、88.42%和92.14%。

壹连科技在招股书中表示,该公司已和宁德时代、欣旺达、威睿电动等为代表的多家新能源动力电池企业以及小鹏汽车、零跑汽车等为代表的整车厂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市场份额稳步扩大。

贝多财经发现,壹连科技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形。报告期内,该公司来源于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1.06亿元、22.99亿元和26.94亿元,营收占比分别为77.12%、83.37%和87.61%。



其中,壹连科技来自宁德时代的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64.72%、67.98%和71.13%,对宁德时代存在重大依赖的风险。壹连科技在招股书中称,该公司与宁德时代已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且预计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对宁德时代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的情形。

若未来壹连科技新客户拓展计划不如预期,或宁德时代经营、采购战略发生较大变化,或该公司与宁德时代的合作关系被其他供应商替代等,该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将因销售收入依赖于宁德时代而受到不利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壹连科技的毛利率持续下滑。对此,深圳证券交易所在第一轮、第二轮和第三轮问询函中均要求该公司就毛利率持续下降一事进行说明,并要求其针对产品毛利率下滑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实施效果,并完善相关风险提示。

另据贝多财经了解,壹连科技曾多次“套取”银行贷款。据招股书披露,曾存在通过第三方进行转贷、关联方资金拆借、通过关联方代收代付、利用个人账户收付款、票据找零等不规范情形。

对此,深圳证券交易所在问询函中要求壹连科技逐项列示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即“壹连科技”)发生转贷的具体金额及笔数,基础合同情况及实际执行情况以及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是否存在被处罚情形或风险,并就转贷及其影响做充分的风险提示。


同时,说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与转贷相关的供应商、客户是否存在特殊利益安排;财务内控不规范事项是否构成对内控制度的有效性的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针对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拟采取的整改措施等。

壹连科技在回复时表示,该公司共发生5笔转贷,其中部分合同及转贷行为发生在2018年,但因贷款合同于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因此归入报告期内转贷,前述转贷涉及的第三方为铭岳电子、乐清诚和等。

壹连科技方面称,相关借款合同及履行不存在任何纠纷及潜在纠纷。同时,发行人取得的贷款均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未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且发行人已经还本付息,不存在违约记录及纠纷。

据介绍,壹连科技于2018年11月、2018年12月、2019年4月、2019年7月和2019年11月分别向银行贷款2000万元、2000万元、1500万元、2500万元和1000万元,贷款银行包括平安银行、中国银行等。


其中,通过铭岳电子合计转贷801.34万元,通过乐清诚和合计转贷3728.01万元。通过这种所谓的转贷过桥形式,壹连科技及其关联方获得了银行的大量资金,合计约9000万元,属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因此,壹连科技通过关联方涉及的转贷借款应认定为无效。

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中,乐清诚和的全称为乐清市诚和实业公司。天眼查App信息显示,乐清诚和成立于1993年11月,位于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仅为8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黄献川,股东包括田海平、黄献川等。


特别说明的是,乐清诚和也是壹连科技的关联方。据招股书披露,乐清诚和由壹连科技实际控制人之一田王星胞妹田海平及其配偶黄献川持股100%并由黄献川任总经理。此前,田王星曾持有该公司38.64%股权,于2020年12月转让该等股权。


根据此前招股书信息,壹连科技在2019年度、2020年度分别向乐清诚和采购8.12万元、5.10万元,合计不足14万元。但在2018年和2019年,壹连科技则通过乐清诚和向银行“转贷”合计3728.01万元,中间存在较大的缺口。


本次上市前,壹连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为田王星、田奔父子。其中,田王星直接持有壹连科技24.51%股份,田奔直接持有壹连科技10.21%股份。目前,田王星任壹连科技董事长,田奔任该公司董事、总经理。

同时,田王星、田奔通过王星实业(36.40%)、深圳奔云(3.83%)、深圳侨友(4.41%)、厦门奔友(2.08%)间接持有壹连科技36.45%的股份。据此,田王星及田奔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该公司71.16%的股份。


从控制表决权比例来看,田王星、田奔为王星实业和深圳奔云的实际控制人,田奔为深圳侨友和厦门奔友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田王星、田奔能够控制王星实业、深圳奔云、深圳侨友和厦门奔友所持有壹连科技股份表决权合计4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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