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思美传媒蹭热点被罚,投资者索赔案今日首次开庭)
在互动平台上自称“代运营抖音超市”被罚后,思美传媒(002712)面临投资者索赔。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了解到,6月4日下午,思美传媒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首案已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该案件并未当庭宣判,仍待法院进一步审理。
2023年11月27日午间,思美传媒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有关与抖音合作情况的相关提问时表示,“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11月27日,思美传媒股价以接近跌停开盘,但公司发布该回复后,午后其股价直线拉升至涨停,并维持至收盘。
不过,11月27日盘后,抖音电商官方微博辟谣称,网传思美传媒代运营抖音超市为不实消息,抖音超市业务为抖音电商自运营。微博中还附上了思美传媒互动易回应截图。
思美传媒盘后也对该回复作出解释,“公司所称代运营抖音超市,是指公司代运营了抖音官方超市的官方直播间之一”。此后3个交易日,思美传媒股价连续大跌近25%,其中11月28日、29日均跌停。
“我们今天代理投资者开庭的案件,是杭州中院在思美传媒系列索赔案中选中的一个示范性案件,该投资者于2023年11月27日买入,短期内亏损约46万元。”原告投资者代理人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律师谢良告诉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
“本次开庭主要围绕的争议焦点是思美传媒所称其系抖音超市代运营商的行为是否构成虚假陈述、是否具有重大性、原告损失与被告虚假陈述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等三个方面展开。”谢良表示。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思美传媒于2023年11月29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今年1月19日,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时任董秘被罚。
作为一起因蹭热点引发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该案中投资者索赔的时间区间与公司发布消息的时间密切相关。
谢良表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初步分析,在2023年11月27日下午开盘后买入,且在2023年11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思美传媒股票的权益受损投资者或有望索赔一定程度的投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