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沪高速2024年一季度董事会经营评述)
宁沪高速(600377)2024年一季度董事会经营评述内容如下:
1、业务进展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各项业务实现营业总收入约人民币3,473,393千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30%。
其中:
(1)收费公路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2,275,501千元,同比增长约2.12%。本报告期,受雨雪天气及上年同期爆发性反弹出行等因素影响,沪宁高速江苏段通行量同比下降约0.04%,实现日均收费额约人民币13,595.29千元,同比下降约4.79%;宁常高速受益于通行量同比上升7.97%,实现日均收费额约人民币2,882.52千元,同比增长约1.53%;五峰山大桥受益于京沪高速改扩建工程完成通车,通行量同比上升42.57%,实现日均收费额约人民币2,871.96千元,同比增长约55.42%。
(2)配套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415,852千元,同比减少4.49%。其中,受油品销售量下降影响,油品销售实现收入约人民币374,044千元,同比下降6.88%,油品销售毛利润同比下降2.67%;服务区租赁业务收入约人民币33,402千元,同比增长21.48%,主要由于部分服务区在终止原租赁合同后,于去年陆续完成新一轮招商工作。
(3)确认建造期收入约人民币467,375千元,同比下降约18.32%,主要是本报告期路桥项目建设同比下降。
(4)电力销售实现收入约人民币207,466千元,同比增长约18.24%,受益于天气因素影响,子公司海上风电项目上网电量同比增加。
(5)地产业务确认经营收入约人民币75,244千元,同比下降约55.44%,主要由于本报告期地产业务交付规模小于上年同期。
(6)其他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31,955千元,同比下降约35.03%,主要由于去年子公司转让保理公司股权后,保理业务收入相应减少。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2024年1-3月,本集团累计营业成本支出约人民币1,832,223千元,同比下降6.10%,主要由于油品采购成本、房地产销售成本及建造期成本同比减少所致。
2024年1-3月,本集团实现营业利润约人民币1,652,655千元,同比增长3.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1,246,836千元,每股收益约人民币0.2475元,同比增长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