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鹏博士投资者索赔案获法院立案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24-04-08 19:07: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ST鹏博士投资者索赔案获法院立案)

ST鹏博士(600804)投资者索赔案取得新进展。据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消息,其律师团队代理的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获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今年3月28日,ST鹏博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查明,ST鹏博士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ST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二、ST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三、ST鹏博士2012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鉴于此,部分投资者向ST鹏博士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13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28日期间买入ST鹏博士股票,并在2022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向公司索赔的权利。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扫码报名索赔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鹏博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