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港港“双向奔赴”,合作共赢谱新篇 锦州港与葫芦岛港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来源:证券时报网 2024-03-12 15:58: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港港“双向奔赴”,合作共赢谱新篇 锦州港与葫芦岛港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3月11日,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与葫芦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锦州港成功举行。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张新财、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刘辉、葫芦岛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宝军等领导出席签约仪式。

据悉,此次两港合作以“共同开发市场,稳定两港存量,促进两港增收,服务企业客户,降低物流成本”为目标,综合考量锦州港、葫芦岛港两港在区域性港口的功能定位、辐射范围、管理经验等因素,全力推进业务合作,统筹规划错位发展,整合腹地优势资源,通过“全程物流”等方式为企业客户提供个性化增值服务,降低综合物流成本,促进辽西区域经济及辽宁港口高质量发展。

仪式上,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刘辉、葫芦岛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宝军、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张新财先后致辞。

刘辉总裁在致辞中表示,锦州港与葫芦岛港一衣带水、两港相望,和锦州港一样,葫芦岛港也是辽西、蒙东地区重要的进出海口,锦州港一直把葫芦岛港视作最重要的盟友,两港腹地基本重合,客户群体基本相同,在市场开发、生产组织等方面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长期以来一直是最密切的合作伙伴,是港口协作的典范。

王宝军董事长在讲话中提到,两港能够达成合作是双方共同的心愿,也是积极响应辽宁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的体现,签约的初衷是以客户为中心,降低物流成本,签约后具体任务、具体工作将进一步落地落实。

张新财主任在发言中指出,当前,辽宁正奋力谱写东北全面振兴新篇章,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坚定不移地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交通基础设施体系,深入推动东北海陆大通道建设,希望锦州港、葫芦岛港两港合作以后,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化解过剩产能,加快推进智慧、绿色、平安港口建设。

一直以来,按照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辽宁港口高质量发展和港口整合的相关工作要求,锦州港以腹地内经济发展的服务需求为导向,持续调结构、促转型,将完善30万吨航道、大型泊位等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腹地边界、化解竞争压力、提高服务能级、升级港口规划、建设临港产业、固化优势货源等工作一体推进,强化核心物流枢纽功能,助力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服务辽东湾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打造北粮南运及进口粮食转运基地,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产业安全。

本次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代表着锦州港与葫芦岛港合作进入新起点,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未来,两港协同将充分发挥整体优势,真正化解过剩产能,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功能布局,共同支持腹地经济振兴,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消除同质化竞争,实现人力资源、技术设备资源共享,拓展两港市场开发能力,提升两港整体运营效率,以实现优势互补、同向发力,共同助力辽宁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支持辽宁特别是辽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CIS)

校对:刘榕枝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锦港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