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财报存虚假记载 延华智能及4名责任人被罚475万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侠名 2024-01-08 14:32: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公开信息显示,延华智能主营业务为专注于智慧城市顶层设计、电子政务、智慧医疗、智慧节能、智慧环保、智能建筑、智慧交通、智慧养老等智慧城市各专业领域。根据财报,延华

(原标题:财报存虚假记载 延华智能及4名责任人被罚475万)

1月5日晚间,延华智能(300933.SZ)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年10月31日,延华智能与北京中汇乾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汇乾鼎”)、北京泰和康医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泰和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延华智能收购中汇乾鼎持有的泰和康45%的股份。延华智能将对泰和康的投资列示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2019年至2021年,泰和康为雅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下称“雅培”)授权的经销商,泰和康90%以上的营业收入来自于雅培相关销售收入。

2022年上半年,泰和康与雅培的合作显著异常且二者未来是否能继续合作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泰和康2022年上半年收入同比大幅下降。延华智能在不晚于2022年半年报披露前知悉泰和康上述合作异常情况,但并未在2022年半年报中对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导致延华智能2022年半年报、2022年三季报分别虚增利润总额5191.14万元,占2022年半年报利润总额(约-1590万元)绝对值的326.46%,占2022年三季报利润总额(约-1098万元)绝对值的472.81%。

上海证监局认为,延华智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2022年半年报、2022年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二、2022年半年报未全面、充分披露泰和康业绩下滑的原因。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情形,时任公司董事长龚保国、时任总裁黄慧玲、时任财务总监曹磊、时任董秘唐文妍对此负有责任。

上海证监局因此决定,对延华智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龚保国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黄慧玲给予警告,并处以75万元罚款;对曹磊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唐文妍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公开信息显示,延华智能主营业务为专注于智慧城市顶层设计、电子政务、智慧医疗、智慧节能、智慧环保、智能建筑、智慧交通、智慧养老等智慧城市各专业领域。根据财报,延华智能2023年前三季度营收约4.6亿元,同比增加24.04%;归母净利润约833万元,同比增加195.6%。

《电鳗快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延华智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