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快达农化已收到审核问询函: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综合性农药化工企业)
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于7月26日在北交所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收到审核问询函,问题主要有,市场竞争披露准确性,创新性特征披露充分性,贸易业务开展背景及合规性等。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作为一家综合性农药化工企业,主要从事以光气为原料的农药原药、制剂及中间体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覆盖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以及精细化工中间体。其中,磺酰脲类除草剂、取代脲类除草剂、酰胺类除草剂为公司主导产品,在水稻田、麦田种植等植保防护领域有一定竞争优势。
关于市场竞争披露准确性。关于市场地位与市场份额说明充分性。根据申请文件,①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农药生产国和出口国,但是行业集中度较低,国内农药行业共有企业 2,000 余家,其中年销售量在 2,000 吨以下的企业约占据行业内的 85%,行业集中度相对较低。②据统计在 2015-2020 年间,共有 28 个农药的化合物专利到期,其中包括 12 个杀菌剂、5 个杀虫剂、10个除草剂和 1 个安全剂。2023 年将有约 160 个农药专利到期,新增市场价值将超过 110 亿美元。
需要发行人结合国内与国际农药市场/农化市场竞争情况,说明发行人的市场份额与市场地位;结合发行人主要产品在除草剂、杀菌剂、杀虫剂等细分领域的市场份额与市场地位及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的相关情况,补充说明发行人所在细分行业的竞争情况。
关于创新性特征披露充分性。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研发投入分别为2,788.31 万元、3,301.85 万元和 3,365.44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3.13%、3.63%、3.29%,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为 9,455.60 万元,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为 3.35%。
需要发行人(1)结合一般生产企业取得光气生产资质所需的经营规模、技术条件,国内光气生产资质的发放数量与国内光气产量情况等,说明具备光气生产资质体现发行人创新性特征的依据与合理性。(2)结合生产工艺流程各个环节,说明光气合成芳基异氰酸酯技术等核心技术在发行人生产工艺各环节中的应用情况。说明发行人核心技术是否为光气生产企业应用的主流技术,是否具有技术先进性。结合发行前述情况补充说明发行人核心技术的具体体现,完善招股说明书中发行人创新性特征的信息披露内容。
关于贸易业务开展背景及合规性。根据申请文件,(1)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分别为 14,532.00 万元、9,608.79 万元和 8,087.43 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16.37%、10.58%和 7.92%(2)根据公开信息,公司存在涉嫌参与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浪奇)造假产业链的情况。2018-2020 年公司分别向奇化化工、琦衡国际采购化工原料后转售给客户中冶化工。相关货物不经快达农化,均由奇化化工、琦衡国际和中冶化工直接交割。其中奇化化工为广东浪奇的子公司,琦衡国际、中冶化工均为王健控制的公司。2021 年 5 月,中冶化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于 2022 年末全额核销了对中冶化工的应收款项 1,304.58 万元。
关于贸易业务开展背景及其商业实质。需要发行人①按照客户类型(贸易商、生产商)、销售区域(境内、境外)产品种类、产品终端应用领域等,补充披露贸易业务的收入构成及毛利率情况。②说明贸易业务客户的收入分层、合作年限分层情况、销售区域分布情况,是否存在注册资本或参保人数较小、成立时间较短即成为发行人贸易商客户的情形,贸易业务是否涉及居间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