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黄国粮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
挖贝网7月21日,黄国粮业(831357)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近日发布公告称,主办券商在季度排查过程中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发现,2023年5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兴伍所持有公司的34,328,943股股份被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22)豫1502执754号。
上述事项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兴伍历次股权冻结的情况如下:
2020年12月7日公司股东周兴伍持有公司4,000,000股被河南省潢川县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再冻结(执行案号:(2020)豫1526民初5175-1号),占公司总股本3.09%,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4,0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冻结期限为2020年12月7日起至2023年12月6日止;
2021年4年9日公司股东周兴伍持有14,000,000股被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冻结和司法再冻结(执行案号:(2021)豫15执27号之四),占公司总股本10.80%,4,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0,0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法冻结期限为2021年4月9日起至2024年4月8日止;
2021年6月21日公司股东周兴伍持有公司6,000,000股被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再冻结(执行案号:(2021)豫1502民初1266号),占公司总股本4.63%,5,417,765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582,235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冻结期限为2021年6月21日起至2024年6月20日止。
上述冻结股权均尚未解除,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截至2023年5月31日,黄国粮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58,328,942股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对公司治理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公司上述股份冻结事项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违规事项可能受到监管部门的自律监管措施等处罚。
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339,874.21元,较上年同期由盈转亏。
挖贝网资料显示,黄国粮业从事水磨糯米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糯米的加工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