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约64万吨 !鹏欣资源非洲矿堆被强行拉走,对方甚至出动军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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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鹏欣资源(600490)、董事长王晋定、常务副总经理储越江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起因则是该上市公司未能及时披露境外控股子公司铜矿被合作方强行侵占转移的重大事项。鹏欣资源2022年年报透露,对方甚至派驻安保和军警进行守护拉矿。
7月19日晚间,鹏欣资源针对上交所二次监管函发布回复公告,详细披露了矿产被强拉的情况。粗略估计,截至2022年7月公司被拉走矿堆约3435车约15万吨,但数量不准确。2022年末,鹏欣资源只能在远处进行目测估算,截至年末估测累计被拉走的矿石总量约64万吨。目前,鹏欣资源境外公司通过自力救济及司法救济,但尚未取回矿堆控制权。
境外子公司小股东非法拉矿
6月21日,鹏欣资源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二次监管工作函》,被要求披露关于希图鲁铜矿被小股东占用的具体情况。
据2022年年报披露,鹏欣资源拥有的希图鲁铜矿已经顺利生产10年,阴极铜产量等各项生产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属世界先进水平,所售产品被客户誉为“非洲质量最好的阴极铜”。
鹏欣资源控股子公司希图鲁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MCO)主要经营地为刚果(金),SMCO的小股东杰卡明及其合作伙伴JMT,通过非正当手段进入SMCO一处低品位铜矿石矿堆所在地拉矿。值得关注的是,JMT方面公然占据鹏欣资源该处矿堆,并派驻安保和军警进行守护。
据此前年报及监管工作函回复显示,2021年2月,杰卡明已到SMCO现场开展地质调查,并于当年4月表示矿堆底下有其尾矿;5月底,杰卡明的合作伙伴已到SMCO拉走矿石。2021年6月起,SMCO已向当地检察院等声明被占用矿堆的所有权。
但直到2023年1月,鹏欣资源才召开董事会审议被占用矿堆确认营业外支出的事项,于1月20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交所《二次监管工作函》要求,鹏欣资源补充披露 2021年以来,杰卡明各年从SMCO拉走矿石的明细情况,说明相关损失金额及占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的比重,是否已依规履行临时公告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年报及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内容,“2021年5月底,杰卡明的合作伙伴JMT公司和PRETIIS公司携带其与杰卡明签署的《矿石贸易合同》到SMCO拉矿。2021年6月开始,在上加丹加省上诉法院检察院的主持下,SMCO与杰卡明就K01矿堆的纠纷问题进行了多次磋商和讨论。
2021年8月,SMCO向上加丹加省上诉法院检察院致信,要求阻止JMT公司拉矿行为。2021年9月,上加丹加省上诉法院检察院签发文件给卢本巴希检察官司法警察署督察,要求其叫停JTM公司拉矿行为,并对该处矿堆进行封存。杰卡明试图从SMCO拉走矿石,但SMCO公司仍可通过法律等途径积极维护公司资产和矿石所有权。
对此鹏欣资源认为,2022年2月SMCO公司对该矿堆通过现场测绘、抽样称重、计算重量的方式进行了盘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相应监盘程序。根据盘点结果,该矿堆实际堆存重量与账面结存重量相比,无盘亏情况。在权属上该矿堆在2021年仍受SMCO公司控制,不存在损失情况。
鹏欣资源认为,在杰卡明整个强行拉矿过程中,SMCO始终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来维护公司资产和权益。杰卡明的拉矿侵权行为断断续续发生,鹏欣资源对K01地区矿权的控制直到2022年末前未完全丧失。故在2022年年报将该矿堆的账面余额全部计入营业外支出。
无法准确估计损失矿石价值
不过,鹏欣资源在《二次监管工作函》回复公告中透露,2022年7月前,杰卡明强行从K01矿堆拉矿,并通过SMCO工厂厂区矿运出,鹏欣资源方尚能够对其运出的车次进行大致计量,但不能对每辆车进行称重、品位进行化验。
根据鹏欣资源粗略估计,截至到2022年7月公司被拉走矿堆约3435车约15万吨,但数量不准确,无法准确估计损失矿石的价值。杰卡明拉走该批矿石,其声称的理由是历 史上其在该矿堆下堆放部分矿石。鹏欣资源当时就杰卡明声称的该部分矿石归属情况与其进行沟通,要求对方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及依据来确认其主张的矿石归属权。
鹏欣资源称,由于被拉走的矿石权属未明、计量不准,无法判断是否对公司造成损失,因此在事实未澄清前公司未予以信息披露。
2022年8月,在杰卡明试图从SMCO的K01矿堆拉走矿石过程中,SMCO公司一直在通过各种途径积极阻止对方的非法行为。在整个拉矿过程中,SMCO公司亦无法对拉走的矿石进行准确计量。
当月,鹏欣资源出于引起军方重视的目的,SMCO向《递交军事检察院军队非法驻扎抗议》文件中,上报了较大的数量,但该递交行为未得到反馈。
鹏欣资源回复称,基于无法对矿石数量的准确性进行判断,缺少公告必须的数据依据以及第三方的明确回复,且对杰卡明声称的部分矿石归其所有的主张也无法予以澄清,考虑到不准确的披露会对投资者造成误导,鹏欣资源未对事项进行单独披露,计划待事实清晰后再行公告。
2022年末,杰卡明在鹏欣资源方厂区外修建道路建成,并通过新修建的道路,将K01的矿石从后山道路拉走。
由此,对方拉矿不再经过鹏欣资源方厂区,而鹏欣资源只能在远处进行目测估算,无法对拉走矿石的数量进行准确计量、品位进行化验,截至年末估测累计被拉走的矿石总量约64万吨。
此时SMCO已无法控制杰卡明的拉矿行为,同时SMCO人员已无法进入矿堆进行盘点工作,无法准确得出被拉走矿石数量和实际结存量。至此,鹏欣资源承认,SMCO彻底丧失了对该矿堆的控制能力。被侵占矿堆,根据失控前最近一次盘点数量及账面结存单价计算堆存的矿石账面价值为1427万美元(折人民币9529.32万元)。
2023年1月2日,SMCO通过卢本巴希高等法院签署的司法催告函,要求杰卡明立即撤离K01矿堆并对SMCO损失进行赔偿,此时SMCO正式向法院提起 诉讼。1月5日,鹏欣资源组织刚果(金)现场同事、公司法务部、财务部、风控部等部门对该事项的影响程度、影响金额进行核实,并与年审会计师就该事项的会计处理进行确认。
校对:王锦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