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多处信披存在错误 上海凤凰及董事长胡伟等被出具警示函)
中国网财经7月12日讯(记者 张增艳)上海凤凰昨日晚间公告称,因多处信披均出现错误,公司及多位责任人均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合并报表日基准选定错误
据上海证监局调查发现,2015 年,上海凤凰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江苏美乐投资持有的华久辐条,当年12月9日取得华久辐条控制权,并由此形成商誉3.85亿元。公司在2015年报编制时直接引用华久辐条201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未将华久辐条自发生控制权转移至2015年12月31日的经营状况纳入公司2015年合并利润表核算,导致公司披露的2015年报中利润总额少计127万元,商誉少计106.50万元。
由于合并报表日基准选定错误,上海凤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40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收购事项中,上海凤凰在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存在会计差错。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华久辐条商誉减值准备应补计提897.79万元,导致公司2018年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多计897.79万元,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合并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均多计897.79万元。在2022年进行减值测试时,由于对无形资产的评估折现系数计算存在错误、在建工程评估存在错误。结合以前年度影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久辐条商誉减值应冲回409.78万元,上海凤凰2022年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少计409.78万元。
因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存在会计差错,上海凤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40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今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委托货款展期情況披露存在错误
另外,上海凤凰临时报告、定期报告中委托货款展期情況披露也存在错误。2022年8月,公司在临时公告中披露“公司拟对委托贷款以展期,展期的委托货款为2800万元”;随后,在2022年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对以上委托货款予以展期,展期总金额为2800万元”。
经上海证监局查明,2021年8月、11月华久辐条分别向裕久智能发放了两笔委托贷款,金额分别为2000万元和800万元,货款期限均为12个月。贷款到期后,双方办理了2000万元委托贷款展期手续,800万元委托贷款未能办理展期手续,出现逾期。
上海凤凰并未及时披露上述情况,直到2023年6月14日披露了800万元货款未能办理展期手续,已出现逾期进展。公司在2022年报中将已逾期800万元委托货款披露为已展期存在错误。因此,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点会令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40号)第五十九条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82号)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上海凤凰出具警示函。
除上海凤凰被出具警示函后,公司多位相关责任人也难逃其责。其中,朱鹏程(2022年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周永超(2020年4月至2023年1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周卫中(于2012年10月至2020年4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席德华(2016年2月至2017年3月担任公司总经理)、胡伟(2023年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郭建新(2018年1月起担任公司总经理)、曹伟春(2013年6月起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等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错误负有不同程度的责任。因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以上负责人均出具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