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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晶科技收购子公司剩下股份收关注函:是否存在向交易对方输送利益?

来源:挖贝网 2022-06-01 19: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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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和晶科技收购子公司剩下股份收关注函:是否存在向交易对方输送利益?)

挖贝网 6月1日消息,和晶科技(300279)近日宣布拟收购子公司无锡和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和晶智能)31.08%股权,而在一年前,该公司短期内两次引入外部投资者。对此,深交所要求说明是否存在向交易对方输送利益?

草案显示,和晶智能设立于 2018 年 11 月,原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2021年 5 月、2022 年 1 月两次引入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淮北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有限公司与淮北盛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每 1 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增资金额均为 1.21 元。据了解,上述增资未对和晶智能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增资后上述三家公司合计持有标的公司 31.08%股权,和晶科技则持有68.92%股权。

本次交易,和晶科技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上述三家公司持有的和晶智能 31.08%股权。本次交易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 12 月 31 日和晶智能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8.34亿元,协商后标的公司 31.08%股权交易作价为2.59亿元,即每 1 元注册资本对应的收购金额为 1.31 元。

对此,深交所发出关注函,要求说明除增资协议约定外是否存在其他协议约定和利益安排?说明和晶智能2021 年以来短期内两次引入外部投资者的原因及必要性?增资完成后短期内转让给上市公司的原因及必要性?说明是否存在向交易对方输送利益情形?

另外,收购草案显示,上市公司为和晶智能前五大客户之一,报告期内和晶智能向上市公司销售的金额分别为 3.06 亿元、2.97 亿元,草案称上市公司自 2019 年起逐步将智能控制器业务下沉至和晶智能,但存在部分原有大型家电客户的销售合同与上市公司进行签订的情形。此外,2021 年末和晶智能其他应收款余额3.3亿元,其中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余额 3.289亿元,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99.77%。

深交所要求说明说明关联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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