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邦讯六份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实控人张庆文、戴芙蓉被罚款)
挖贝网 12月9日消息,*ST邦讯(邦讯技术,300312)六份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实控人张庆文、戴芙蓉被罚款280万元和260万元,对邦讯技术被罚款100万元。
据介绍,2020年6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对邦讯技术、张庆文、戴芙蓉进行立案调查。
经过一年多调查,邦讯技术存在多次信批违规。具体如下:
一、2017 年半年度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2018 年年 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17 年至 2018 年,邦讯技术及其控股子公司北京点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点翼科技)、汇金讯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讯通)、厦门海纳通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通),关联企业中富汇股权投资(厦门)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中富汇),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具体如下:
1.2017 年 6 月 11 日、2018 年 1 月 31 日,邦讯技术为控股股东张庆文实际控 制的中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基汇)向杨志英借款 8000 万元、2000 万元(以下简称向杨志英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2018 年 8 月 30 日,就向杨志英借款事项,在控股股东还款 1000 万元后,邦讯 技术控股子公司汇金讯通、点翼科技、海纳通为剩余借款 9000 万元及利息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
3.2018 年 1 月 5 日,邦讯技术为控股股东张庆文向钟绪强借款 2000 万元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
4.2018 年 1 月 29 日,邦讯技术为控股股东张庆文及其一致行动人戴芙蓉向洪 世通借款 2000 万元提供担保。
5.2018 年 5 月 15 日邦讯技术为控股股东张庆文向陈金满借款 1500 万元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同时,邦讯技术控股子公司汇金讯通、关联企业中富汇亦为该笔 1500 万元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6.2018 年 7 月 2 日,邦讯技术为控股股东张庆文及其一致行动人戴芙蓉向陈 亚评借款 1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2019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19 年 1 月,杨志英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市一中院)起 诉,要求邦讯技术及其子公司汇金讯通、点翼科技、海纳通对其借款 9000 万元本 金及利息承担担保责任(以下简称担保相关诉讼)。2019 年 4 月 1 日,上海市一中 院对邦讯技术及其子公司汇金讯通、点翼科技、海纳通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根 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2019 年 5 月 30 日公告送达期满。该诉讼案涉 金额约占邦讯技术 2018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 2.26 亿元的 39.82%,参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1.1.1 规定,该诉讼对公司具 有重大影响。迟至 2020 年 4 月 23 日,邦讯技术披露该担保相关诉讼事项。
三、2019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19 年 7 月 17 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邦讯技术归 还天府银行借款本金 99,993,365.26 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律师 费等,张庆文、戴芙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下简称借贷相关诉讼)。该诉讼案涉 本金金额约占邦讯技术 2018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 2.26 亿元的 44.25%,参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1.1.1 规定,该诉讼对公 司具有重大影响。迟至 2020 年 10 月 19 日,邦讯技术披露该借贷相关诉讼事项。
以上事实有相关公告、法院判决、相关合同、有关人员询问笔录、情况说明 等证据在案证明。
邦讯技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庆文,实际控制人戴芙蓉,二人决策上述 对外担保事项,并且在知悉发生上述对外担保、重大诉讼事项时,向邦讯技术隐 瞒、不告知相关事实,导致邦讯技术在相关定期报告中遗漏披露案涉重大事项, 构成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 二款所述情形。
张庆文作为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戴芙蓉作为时任公司副董事长(2018 年 7 月卸任)、副总经理,未勤勉尽责,均签署 2017 年半年度报告、2017 年年度 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半年度报告、2019 年年度 报告,构成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 条第二款所述情形,是邦讯技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对此,证监会开出罚单:
一、对邦讯技术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 130 万元罚款;
二、对张庆文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 280 万元罚款,其中作为实际控制人合 计处以 180 万元罚款,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合计处以 100 万元罚款。
三、对戴芙蓉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 260 万元罚款,其中作为实际控制人合 计处以 170 万元罚款,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合计处以 90 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