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存在未披露财务资助的表外项目 阳光城收监管函

来源:挖贝网 2020-05-28 10:46:5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存在未披露财务资助的表外项目 阳光城收监管函)

挖贝网 5月28日消息,阳光城(000671)于5月27日晚间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监管函指出阳光城存在未披露财务资助的表外项目。

根据监管函内容,阳光城于2015年至2020年期间,存在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或持股比例不超过50%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但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情形,期间阳光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在此期间,阳光城曾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5月15日,阳光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投入以及与股东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深交所于监管函中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并要求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有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资料显示,今年一季度阳光城实现营业收入67.15亿元,同比增长11.76%;净利润4.47亿元,同比增长48.83%;归母净利润4.33亿元,同比增长40.74%。

近日,阳光城还为子公司柳州桂鼎房地产及长兴万益投资合计6.4亿元的融资提供了100%担保,担保额度分别为4亿元和2.4亿元。

截至5月27日,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18.0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4.14%。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24.7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08.39%。上述两类担保合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42.8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52.52%。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阳光城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