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ST飞马三项违法拟遭行政处罚 深交所火速发函质疑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来源:挖贝网 2020-05-13 13:50:2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ST飞马三项违法拟遭行政处罚 深交所火速发函质疑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挖贝网 5月13日消息,*ST飞马(002210)发布公告称,公司因为未按规定披露24亿元的重大担保事项、13.75亿元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股东4,102万股股票的质押,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深交所火速下发关注函,要求*ST飞马说明述担保、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产生重大影响,并质疑关联交易是否实质为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5月13日,*ST飞马公告称公司已于日前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深圳证监局拟决定对*ST飞马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万元罚款;对黄壮勉作为*ST飞马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黄壮勉作为*ST飞马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合并对黄壮勉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

从披露的公告来看,*ST飞马涉嫌三项违法事实。

一、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担保事项。2018年5月至8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飞马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飞马”)为公司控股股东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投资”)、深圳市前海方兴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华商金恒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长然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艾普贸易有限公司违规提供担保,金额共计24亿元,占*ST飞马2017年底净资产的58%,*ST飞马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

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2018年7月至8月,*ST飞马及全资子公司飞马国际物流(深圳)有限公司将13.75亿元款项经中转后转入公司控股股东飞马投资账户,占*ST飞马2017年底净资产的33.22%,*ST飞马未及时披露。

三、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事项。2018年6月29日至9月6日,飞马投资将其持有的*ST飞马合计4,102万股股票质押,但未按规定通知上市公司并及时披露质押股份。2018年9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就股票质押事项下发问询函,*ST飞马向飞马投资核实后于2018年9月18日进行了披露。

随后,深交所针对上述行政处罚向*ST飞马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上述担保、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2019 年年报审计工作产生重大影响,关联交易是否实质为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除此之外,2020年4月30日,*ST飞马披露《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显示2019年净利润为-16.77亿元。在同日发布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的专项说明》则显示,*ST飞马公司董监高“未发现报告期内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重大违规行为”,仅披露公司存在以前年度延续至报告期的待判决或有担保事项1.5亿元。

对此,深交所在关注函中,要求*ST飞马说明公司主要经营业绩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经审计年度报告存在重大差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面自查《专项说明》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除了公司被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之外, *ST飞马5月7日股票收盘价格为0.99元/股,股票收盘价格低于公司股票面值。根据深交所规定,若是*ST飞马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将被终止。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飞马国际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