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莱特为全资子公司1000万元贷款提供反担保)
挖贝网9月29日,金莱特(证券代码:002723)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因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金莱特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金莱特”)拟向银行申请1,0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以银行贷款合同为准。瑞昌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为上述贷款向银行提供担保,并按照一定费率收取担保费。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江西金莱特的经营发展,根据此次贷款担保方担保公司的要求,公司为江西金莱特此次贷款事宜提供反担保。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短期流动资金借款,本金数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担保期限: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二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二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反担保事项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行为,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后净资产的1.7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且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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