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讯 10月25日消息,近日宏业股份(838571)发布2016年上半年权益分派方案,以现有总股本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0股,派20元人民币现金。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9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9月22日。
据了解,宏业股份2016年上半年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0股,派20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号文;QFII实际每10股派14元,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宏业股份表示,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宏业股份总股本为2000万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亿股。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摊薄计算,2016年上半年,每股净收益为0.002元。
据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宏业股份主营业务为各类民用及工业建筑的建筑设计,专注于建筑工程设计领域,宏业股份建筑设计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设计、装饰设计、风景园林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市政道桥设计、市政给排水设计、深基坑支护设计、玻璃幕墙设计等服务。2016年上半年宏业股份营业收入为3063.6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11.49%;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1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9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