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讯 7月28日消息,近日微纳颗粒(430410)发布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现有总股本本1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17日。
据了解,微纳颗粒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号文)。
微纳颗粒表示,针对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微纳颗粒主要从事颗粒测试仪器及相关分析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015年度微纳颗粒营业收入为977.49万元,较2014年度1313.22万元减少25.57%;净利润为225.20万元,较2014年度的558.05万元减少5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