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讯 7月25日消息,近日飞鱼星(831002)发布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现有总股本1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18日。
据了解,飞鱼星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其中,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实际每10股派4.5元(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号文);QFII所得税率为10%,QFII获得的股息红利由发行人代扣代缴所得税;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发行人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飞鱼星表示,针对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元(实际应补缴税率20%);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元(实际应补缴税率10%);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飞鱼星主要从事智能易用的网络通讯设备的研发、制造及服务提供商,专门为中小企业、网吧用户、家庭用户提供自主研发的企业级和家用级网络通讯设备。2015年度飞鱼星营业收入为7224.97万元,较2014年度7517.18万元减少了3.89%;净利润为905.53万元,较2014年度的1313.81万元减少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