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消息,近日镭之源(833611)发布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现有总股本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27日。
据了解,镭之源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号文);QFII实际每10股派0.9元,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镭之源表示,针对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镭之源主要从事激光电源以及其他专用电源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5年度镭之源营业收入为3020.74万元,较2014年度1988.71万元增长了51.89%;净利润为755.5万元,较2014年度的596.82万元增长2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