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讯 7月22日消息,近日谢馥春(834882)发布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现有总股本16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2元人民币现金。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25日。
据了解,谢馥春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2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号文);QFII实际每10股派1.98元,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谢馥春表示,针对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谢馥春主要从事古典及现代类化妆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5年度谢馥春营业收入为5026.32万元,较2014年度5024.64万元增长了0.03%;净利润为1460.03万元,较2014年度的1635.73万元减少1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