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消息,近日鲁班药业(833160)发布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现有总股本313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17日。
据了解,鲁班药业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3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其中以公司股东溢价增资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派2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号文);QFII实际每10股派1.8元,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鲁班药业表示,针对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鲁班药业总股本为3137万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764.4万股。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鲁班药业致力于特色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一家主要从事特色医药中间体研发和生产的新兴企业和创新企业。2015年度鲁班药业营业收入为7070.48万元,较2014年度5014.70万元增长了40.99%;净利润为1075.90万元,较2014年度的881.97万元增长2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