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讯 7月15日消息,近日朗星照明(831033)发布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现有总股本253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289万股。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7月19日。
据了解,朗星照明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3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其中以公司股东溢价增资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
分红前朗星照明总股本为2530万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289万股。按新股本摊薄计算,201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3元。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朗星照明是处于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中的LED应用产品的生产商,主攻大功率LED工程灯具及海洋船舶特种LED灯具。2015年度朗星照明营业收入为6446.98万元,较2014年度5052.75万元增长27.59%;净利润为747.49万元,较2014年度115.92万元增长54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