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讯 7月12日消息,近日津宇嘉信(430726)发布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819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派1.72元人民币现金。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29日。
据了解,津宇嘉信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819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其中以公司股东溢价增资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派1.72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号文);QFII实际每10股派1.548元,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津宇嘉信表示,针对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4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7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津宇嘉信主要从事轨道交通信号电源、电力操作电源、应急电源(EPS)及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津宇嘉信201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8928.70万元,较2014年度1.08亿元,下滑比率为17.35%;2015年度净利润为-302.66万元,2014年度1496.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