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消息,近日齐普光电(430561)发布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现有总股本352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5元人民币现金。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7月13日。
据了解,齐普光电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2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5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号文);QFII实际每10股派0.405元,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齐普光电表示,针对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9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据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齐普光电是一家一直致力于LED显示屏的研发、生产、销售、工程服务的企业。2015年度齐普光电营业收入为2.13亿元,较2014年度2.17亿元减少了1.79%;净利润为381.98万元,较2014年度946.00万元下降了5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