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建议收购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约7%股份)
于2026年11月6日(交易时段后),广东天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658)与沈新芳先生订立股份转让协议,有条件同意收购其持有的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6,270,963股A股,约占目标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7%,总现金代价为人民币400,102,980.17元,相当于每股销售股份人民币24.59元。代价将以集团内部资金及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拨付。此次收购旨在加强双方在碳化硅业务领域的长期合作,包括供应链协调及大直径碳化硅材料的联合研发。由于该项交易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构成港交所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股东批准要求。完成需满足若干先决条件,包括取得内部批准、监管程序完成、解除股份质押及卖方声明保证真实等。本次交易不会导致目标公司成为本集团附属公司,其财务报表将不予综合入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