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媒体信息及敏感信息排查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强化媒体信息及敏感信息的排查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媒体信息及敏感信息排查制度》。该制度明确了敏感信息的范围,包括与公司业绩、收购、重大投资、股票发行等相关的事项,以及媒体对公司报道和传闻等内容。董事会秘书为排查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证券部协助开展信息归集、管理与披露工作。公司需对内外部媒体信息进行监控、核实与澄清,防止内幕交易和股价操纵行为。对于未公开的敏感信息,应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禁止泄露或进行内幕交易。如敏感信息泄露或难以保密,应及时澄清并上报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