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的交易限制、交易数量、申报披露、责任处罚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明确禁止在定期报告披露前、重大事项决策期间等时段买卖股票,要求减持需提前披露计划,并遵守每年减持不超过25%等限制。制度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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