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该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科创板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及责任追究等规定。募集资金应按招股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改变用途须经股东会决议。公司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董事会应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应履行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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