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董事长及其一致行动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1月6日收到董事长冯剑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沈洁女士提交的《关于提议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价值认可,提议以自有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3500万元,回购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沈洁女士在提议前六个月内完成减持6,911,500股,占比1.00%。董事会将尽快制定可行方案并履行审批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