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已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并获得股东大会合法有效授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亿元,用于高纯电子级氧化铜粉建设、液冷散热模组及配件建设项目。发行人具备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实质条件。本次发行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