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出售目标公司100%股权的主要及关连交易)
于2026年11月4日,和泓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093)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卖方)与买方一屈培军先生及买方二贵州兴新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订立买卖协议,有条件出售目标公司贵阳兴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代价为人民币115,000,000元。代价将以抵销卖方结欠买方一及买方二的款项为主,并由买方二分期支付现金共人民币2,000,000元。完成后,目标公司将不再纳入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由于出售事项的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25%但低于75%,构成立主要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的申报、公告、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同时,因买方一为本公司附属层面的关连人士,买方二为其联系人,本次交易亦构成关连交易,但获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通函、独立财务意见及股东批准规定。董事会认为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公司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批交易,通函预计于2026年11月25日或之前寄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