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晶华新材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000股,回购价格由4.15元/股调整为4.05元/股,回购总价60,75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5,0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变更为2,934,360股,总股本变更为291,367,503股。公司已办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申请回购过户,预计2026年11月9日完成注销,后续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