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阳光照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6年11月2日和11月3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经自查并书面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截至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已披露相关风险提示公告,提醒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