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孙文儒))
孙文儒声明被提名为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其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或提供中介服务等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证监会或交易所立案调查,无重大失信记录。其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