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报告书)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8,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9.69元/股。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未能在36个月内实施,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等在回购前六个月内无买卖股份行为,亦无内幕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