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华塑控股于2026年11月2日收到四川证监局《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杨建安、段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71号)。公司因在2026年10月9日披露的《关于收购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告》中使用带修订痕迹的文本,影响信息披露质量和严肃性,违反了《证券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董事长杨建安、董秘段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需在1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