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西藏紫源铜业有限公司51%股权、西藏晟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事项作出说明。经审慎判断,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包括未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财务报表符合会计准则、董事及高管未受行政处罚或公开谴责、公司及高管未被立案调查、控股股东无重大违法行为等。本次交易不构成前述条款禁止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