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情形的说明)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西藏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西藏紫源铜业有限公司51%股权、西藏晟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