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西藏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西藏紫源铜业有限公司51%股权、西藏晟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标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报批事项,交易对方拥有完整权利,不存在出资不实或限制转让情形,有利于公司资产完整性、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