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规则)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职工董事1名。委员会负责监督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评估内部控制、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履职行为,并对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提出审议意见。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审计内控部门在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