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制定《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该委员会由3-5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1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及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相关事项,提出建议并指导实施,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咨询。委员会会议可由主任委员或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召开,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